范望平

联系我们

姓名:范望平
手机:13335815029
电话:18067964599
邮箱:273730221@qq.com
证号:13301201910094898
律所:浙江靖霖(绍兴)律师事务所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延安东路禹建新地大厦9楼

首页: 律师文集 > 事故赔偿> 正文

事故赔偿

交警是如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

来源:杭州律师   网址:http://www.yhlsvip.com/   时间:2014/12/24 11:24:23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电话联系

  • 13335815029
  • 18067964599

扫扫有惊喜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