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望平

联系我们

姓名:范望平
手机:13335815029
电话:18067964599
邮箱:273730221@qq.com
证号:13301201910094898
律所:浙江靖霖(绍兴)律师事务所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延安东路禹建新地大厦9楼

首页: 律师文集 > 事故索赔> 正文

事故索赔

在交通事故中什么时候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来源:杭州律师   网址:http://www.yhlsvip.com/   时间:2015/8/5 15:48:16

       当交通事故索赔中,当事人应该在提出人身侵权赔偿的同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否则,人身侵害诉讼结束后,不能就同一交通事故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即便提出了,人民法院也不予受理。所以,精神损害赔偿应当在提出人身损害赔偿的同时提出。

 

   

电话联系

  • 13335815029
  • 18067964599

扫扫有惊喜

微信扫一扫!